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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喜欢也很不错的一部小说----我微笑...是为了你微笑...☞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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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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舌头的至乐
杂志票选香港十大食肆,湾仔海都海鲜酒家榜上无名,似乎有欠公平。吃过海都的蟹粉小笼包的客人,有谁可以忘记那种味道呢?那是舌头的至乐,难以言传。每年大闸蟹季节来临,这里的熟客已经不停向店长打听蟹粉小笼包甚麽时候上市。结果,店方要在店外竖起一个告示牌,上面写着「蟹粉小笼包,×月×日推出。」在这里,吃蟹粉小笼包是这麽隆重,而又是大家引颈以待的事。
他们的蟹粉小笼包是选用雄蟹的蟹肉和蟹膏做的。一口咬下去,金黄色的蟹油奔流到舌头,触动了身体所有的感官,那是一个悠长缠绵的吻。你怎麽舍得一下子就把它吃光呢?
我不吃大闸蟹,怕麻烦;可是,这里的蟹粉小笼包,我能够一口气吃十只。有朋友跟我说:「你吃过上海城隍庙『绿波廊』的蟹粉小笼包,就会发觉海都的不算甚麽。」上个月,我去过了,坐的是克林顿上次来光顾的房间。我满怀希望地点了一客蟹粉小笼包;然而,吃了一口之後,益发使我怀念海都做的蟹粉小笼包。他们的蟹粉小笼包,是独步天下的。
海都的美食还有很多,写小说的日子,我总是要喝他们的铁观音来提神,那才可以熬过漫漫长夜。忙完了,就要好好的吃一顿。吃到好吃的东西,你会甚麽也忘记,忘记工作,忘记压力,忘记所有不开心的事。我们是为今生的快乐而吃。
醒得像一只猪
在书店里买了韩少功著的《马桥词典》,书以词典的方式著述马桥这个小镇的一些故事。韩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席,也是米兰昆德拉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的中译者,我喜欢他的文字,看到他的书,立刻就买下来了。
「马桥」是早年屈原流放之地。这个小镇上的一些用语跟中国其他地方有点不同。譬如,我们常常说的「醒」,是理智聪明的意思。香港人就爱说某某很醒。可是,在马桥,「醒」的意思刚好相反。「醒」就是愚蠢。马桥人骂人时会说:「醒得像一只猪!」
「醒」的相反是「觉」。「觉」才是聪明。「觉」是「觉悟」,「睡觉」,在马桥人看来,苏醒是愚蠢,睡觉倒是聪明。
我们不是常常说「醒觉」吗?曾经愚蠢,才会变得聪明。人们自以为很醒,当他觉得自己很醒,其实他已经变得愚蠢。从「醒」到「觉」是一条漫长的路。有些人一辈子也很「醒」,从来去不到「觉」的境界。我没到过马桥,但这个镇的人果然有智慧。
「大梦谁先觉,平生我自知。」
大家都以为「醒」是最好的,谁能明白「觉」的难能可贵?你和我,都做过一些愚蠢的事吧?哪一天,我们才会觉悟?我太喜欢这个「觉」字了,它比「醒」含蓄而深远。
只是一个心愿
当我们很想拥有一件漂亮但昂贵的衣服时,我们会游说自己:「它的款式这麽简单,永不过时,可以穿一辈子呢!」
如果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计算,那件衣服实在太便宜了,於是,我们心安理得地拥有那件衣服。
当我们想买皮包和鞋子的时候,我们又会以同样的理由说服自己。鞋子不可以穿一辈子,但是,它的款式那麽耐看,起码可以穿两年吧?
於是,我们的衣柜里拥有许多可以用一辈子的东西。结果呢?
我曾经拥有一条Yohji Yamamoto的半截裙。这条深蓝色的裙子没有拉链或钮扣,穿的时候,只需要在腰间打两个结就行了。我爱死了这条裙子。五年前,我几乎天天穿着它,我以为我会穿一辈子。然而,这几年来,我碰都没碰过它。它仍然没有过时,却不再新鲜。
有多少东西,我们曾经以为自己会爱一辈子?一辈子的盟约,总是在我们最想拥有对方的时候许下的。那个时候,我真的这样想……
遇上那个人的时候,我们以为自己会爱他一辈子。他已经这麽好了,我怎可能爱上别人?然而,岁月会让你知道,一辈子的心愿,真的只是一个心愿。
只是一个心愿
有时候,我们很想跟一个人说一些心底话,但不知道怎样说,於是,我们决定迟些找个时间或者机会去说,也许,下星期吧。
可是,当我们还没说出来,事情已经改变了,再说也没甚麽意思。
你曾经有过这种遗憾吗?我是有的。
跟朋友因为一些事情闹意见,那几天我正在忙着写小说,我横蛮地说:
「我现在不想讨论这些事情!」
当时他说:
「那好吧,过几天再说。」
写完小说之後,我的心情也好了。我仔细的把事情想了一遍又一遍,我不得不承认,他是对的。我太自私了,没想过他的难处。我想,过几天大家见面的时候,我要告诉他我的想法,我要向他道歉。
然而,大家见面的时候,碍於尊严,我终究没有承认自己不对。我想,下次见面的时候再说吧,下次的时间也许会充裕一点。
只是,还说等到下次,事情已经起了变化。这个时候,如果我说出我的想法,他会相信吗?他一定会认为是事情发生了,我才会这样维护自己。我说甚麽,都不能改变事实。
我们总是喜欢把说话藏在心底,为了尊严,也许还为了许多愚蠢的理由。
你不懂得爱自己
有人问:「如果你喜欢一个人,那个人却不喜欢你,那怎麽办?」
这种情形从来没有发生在我身上,因为我根本就不会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人。我不能够忍受被人拒绝。
他不喜欢我,我为甚麽要喜欢他呢?我才不会自讨苦吃。喜欢便是喜欢,不喜欢的话,是没法勉强的,我更不会等待。等待一个不喜欢我的人改变心意,不如用来等待我心爱的人。
我从来不看那类教人怎样使别人喜欢自己的书。近年,科学家发现每个人身上都会分泌一种独特的费洛蒙,人们互相吸引,正是被这种独特的气味吸引。你的费洛蒙没有俘虏他,那不是你的错,也跟你的外表和智慧没关系。他爱上的那个人,也许绝对比不上你,但他们的费洛蒙相投,那有甚麽办法呢?
为一个不喜欢你的人流泪,那样值得吗?如果他是有苦衷,是有甚麽理由不能跟我一起,那我还可以接受。然而,他根本不爱我,那麽,这个人是不值得的。
他不爱我,我也不爱他,这样最公平。如果你真的没办法不去爱一个不爱你的人,那是因为你还不懂得爱自己。
不要你怀念她
你爱的那个男人,心中永远怀念着另一个女人,这种爱是很痛苦的吧?
虽然他爱你,但是,你知道,在他生命中,他最爱的是另一个人。他们已经分手了,也许,她甚至已经不在人世;可是,她始终是最刻骨铭心的。
你永远没法胜过一个死去的人。然而,即使是活着的,你也胜不了。这样子的爱,是不完美的。
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男人心中最爱的女人。无论他爱过多少个女人,他最爱的始终是你。当你们一起,他不会怀念着另一个人。假如他一生最爱另有其人,我宁愿不爱他。
在这个层次上,爱是自私的。他也不可能接受我最爱的是另一个男人吧?
我们可以接受一个有过去的男人,我们何尝没有过去?然而,当他选择了我,他最爱的人便没理由不是我。
我为甚麽还要跟另一个女人抢他?
那个女人永远深深地刻在他的回忆里,那我会放弃。这样去爱一个男人,实在太累了。他这麽念旧,那为甚麽不回去那个女人身边?这种爱,我不稀罕。
如果仍然怀念着另一个女人,那请不要来爱我,因为我不会努力成为你心中的最爱。我们太知道了,这种事不是努力便有用的。
交换秘密的日子
当你拥有的秘密愈来愈多时,你也愈难找到知心的朋友。我们年少的时候,有许多许多的好朋友,因为,那个时候,我们的秘密太少了,我们很愿意和别人分享。
可是,人生到了某个阶段,秘密也多了。我们再不敢、也不愿意和别人分享。不肯和别人交换秘密,又怎可能成为推心置腹的朋友?拥抱秘密的同时,也只能拥抱寂寞。
旧朋友会认为你愈来愈不坦白,往日那些大家毫无秘密的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。对着新相识的人,你也不会努力与他成为朋友。成为好朋友的第一步,是要放开心怀,但你并不想这样做。
朋友愈来愈难找,并不是别人变得市侩了,也不是友情太不可靠,而是我们自己变复杂了。年少的日子,所有的秘密原来都不是甚麽秘密。所有的出卖,也不可能毁了我们。然而,年岁大了,那些秘密,也许还牵涉到别人;伤害别人,那就不好了。这个时候,每一个出卖,也许都会致命。
我们没法有所保留地找到一位闺中密友,正如我们没法有所保留地爱一个男人。
年少时与友伴交换秘密的时光,是多麽的遥远?
百分之三的假
现在已经没有太多人会写信了吧?
有甚麽话要说,在电话里说更好。或者,送一份电子邮件给对方,省得去买漂亮的信封和信纸。真的想写几个字,也只会写在纸上,传真出去。
除了回读者的信之外,我也很久没写过信了。
曾经,在一场激烈的争吵之後,我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。写完之後,心里舒服了很多。这是我心里所想的,但我不知怎样说出来,惟有写下来。
信写好了,不是寄给对方,而是亲手交给他。他看到了,良久说不出话来。
然而,我写的,是不是我的全部呢?
一旦下笔,人总不免把自己描写得美好一点。既欺人,也自欺。我但愿自己有如自己所写的那麽深情。
我是吗?也许是,也许不是。
即使不是信,而是说话和电子邮件,也都是一种感性的美化。感情,是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少真多少假。
也许,多少真假也无关重要。在爱情里,有多少人自问由始至终都是百分之百的真,从来没有修饰过自己,也从来没有说谎?那百分之三的假,只是想把对方永远留在身边。
真的够多了
白头发在我家不是甚麽值得惊讶和难过的事。爸爸和妈妈很年轻时就白发了,现在的一头黑发都是染的。弟弟十一岁已经有白发了。我在十六岁的时候也有了第一根白发,幸好它们增加的速度还算缓慢。
因为很早就有白发,我不会看到白发而惊觉自己老了。将来老了,我还可以说,我的白发是遗传的,不是由於衰老而变白。
白发也许不是最糟的,我的朋友A先生有更糟的经验。一天,我无意中发现他有一根白眉毛。
「噢!白眉毛!」我说。
三十九岁的他,当天回到家里立刻照镜子。当他看到自己左边眉毛里的一根白毛时,他震惊得说不出话来。他真的老了,连眉毛也白了。因为这一根眉毛,他难过了很多天,终於,他拿起剪刀把那根白眉毛剪掉。
後来,又有更糟的事。一天,当他和女朋友温存的时候,他女朋友告诉他:
「我看到你那里有两根白色的毛发,噢,不,是三根才对!」
这一次,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。那根白眉毛的出现,也许只是偶然,但是,三根白的毛发,在在告诉他,他在世上的日子真的够多了。
在那个遥远的梦想之前
Amygal.com推出了,在这个网站推出之前,我做了一个访问,那位女记者问我:
「你觉得自己是不是很有野心?」
我没有野心,但我有上进心。
野心是广阔一点的,也许是无止境的。有野心的人,并不容易满足。
上进心是自我一点的。我们只是想胜过昨天的自己。昨天的我也许不怎麽样,但我希望自己不断的进步。我们不是努力去攫取一切,然而,我们都有微小的心愿和梦想。
在达成那个遥远的梦想之前,人要首先完成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梦想。也许,我的梦想最後落空了,但是,在追求梦想的过程里,我已无愧於自己。
有野心的人,可以不惜一切,但我没有这份勇气,也没有不惜一切的资格。我舍不得拿爱情、亲情和自己的人生去下注。上进,不是你获得了多少名和利,而是你对自己的人生有所交代。假如我比昨天的我多了一点智慧,也比昨天的我宽容和善良,这是上进。
我们太知道了,人生短暂,我们要努力去证明自己和喜欢自己。
曾经因为小说里有几行字用了一种太粗的字体而哭了一晚,这样子的我,与其说是有野心,不如说是有点神经质。
流泪的树熊
有人问我:
「你喜欢被男人拥抱吗?」
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呢?只要你喜欢他,你便渴望被他拥抱。有男人拥抱和享受过拥抱的女人,是特别矜贵的。
叁加过一个心理学的课程,最後一节课,导师要我们互相拥抱。班里总共有几十个人,大家只认识了两天。我不习惯拥抱陌生人,所以只是怯怯的站在角落,也不去主动拥抱别人。一个女人上来拥抱着我,然後激动地流下了眼泪。我想,她是太久没有尝过拥抱的滋味吧?
那个人又问:
「你喜欢怎样的拥抱?」
当然是树熊式的拥抱。他站着的时候,我像一头树熊挂在他身上。他躺着,我也要像树熊伏在他身上。他坐着,我要用手和脚面对面搂着他。即使他蹲在地上,我也仍然要像树熊那样爬到他身上,他想甩也甩不掉。
快乐的时候,我是一头很容易满足的树熊,只要抱抱就好了。
不快乐的时候,我是一头没有安全感的树熊,要把他抓得很紧很紧。
太忙碌的日子,我是一头懒惰的树熊,我差点儿忘记了我是需要拥抱的。那个时候,我是一头流泪的树熊。
阴晴圆缺的,不止是月色
半夜里醒来,觉得天气很闷热,我想,也许要下雨了。再睡一觉,清晨的时候,果然下了一场大雷雨。
我没有风湿,不能用自己的风湿去预测天气。只是,活在世上的日子久了,每个人大概都会预测一点天气。连续许多个酷热的晴天之後,总会下一场大雨。连续多天大雨,也应该要放晴了。
小时候,因为活在世上的日子还短,我们从来不会测天气。我们老是祈祷好天气来临,尤其明天要举行运动会,或者是集体旅行,又或者明天有特别的节目。尽管乌云密布,我们还是期望不要降下一滴雨。
下雨的时候,心情是特别坏的,但是,同样是下雨,如果是有台风的话,我们的心情又会变得愉快。
儿时唱的圣诗说,上帝没有应许天色常蓝。我们当然明白不会永远晴天;阴晴圆缺的,不止是月色,也是爱情。
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,谁知道有时它却毫无力量。
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,然而,制造更多遗憾的,偏偏是爱情。
阴晴圆缺,在一段爱情里不断的重演;也许,这就叫考验。当我们活在世上的日子久了,你也能预测明天的爱情。换一个人,也不会天色常蓝。
下半身是情人
从前,是女人问男人:
「我是你甚麽人?」
今天,是男人倒转过来问女人:
「我是你甚麽人呢?男朋友?」
不,不是男朋友,因为她已经有男朋友了。无论她身边有多少男人,只有一个可以称为男朋友。
或者,她并没有男朋友,但是,这个正在和她交往的男人,还算不上是男朋友,他还没到达那个境界。
「那麽,是情人吗?」男人问。
情人的称号好像有点奇怪吧?似乎只是干那回事的朋友。
「那是情人知己吧?」男人又问。
我们爱着并且和他一起生活的男人,又似乎永远不会成为我们的知己。
「是好朋友?」男人一脸疑惑。
好朋友又不会干那回事!
「难道我是你的儿子?」
不!无论年纪多大了,我们还是喜欢做男人的小女孩!我们才不要侍候一个长不大的男人。
「那我到底是甚麽?」男人苦恼地问。
现在竟然轮到男人想要名分。这样吧,你的上半身是好朋友,下半身是情人。
第二名有甚麽不好
在《最後14堂星期二的课》一书里,有一段发人深省的情节。
Mitch回忆说,一九七九年,校园的体育场正进行篮球赛。他们的校队打得不错,学生啦啦队开始有韵律地喊着:
「我们第一名!我们第一名!」
Morrie就坐在一旁,他对这加油声似乎颇感不解,就在学生们还喊着「我们第一名!」当中,他的老师Morrie站起来大吼一声:
「第二名又有甚麽不好!」
学生们惊讶地望着他,停止了加油声。Morrie坐了下来,脸带微笑,状甚得意。
是的,第二名又有甚麽不好?然而,我们一生努力争取的,却是第一名。
中五的时候,学校举行排球赛,我们的一队是由胜方出线的,与从败方出线的一队比赛,我们竟然输了。比赛之後,我们几个女孩子躲在更衣室里痛哭。我们想要第一。
第一,也不过是短暂的胜利。重要的不是你得到第几名,而是你从中学到一些甚麽。我们要有蠃的决心,却也要有输的豁达。你尽了力没有?没有尽力,就没有资格因为落败而哭。尽了力的第二名或包尾,比侥幸得来的第一名有意思。谨以Morrie的小故事与所有正在应付考试的你们共勉之。
迪沙纳族的故事
几个月前,朋友送了Mitch Albom著的《最後14堂星期二的课》给我。我放在书架上,一直没时间看,昨天忽然心血来潮,读了头几页,结果一个晚上就把整本书看完。
Morrie是Mitch在大学时最喜欢的教授。离开校园十六年之後,Mitch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与Morrie重逢。这时,七十多岁的他,得了ALS症,这个病就是物理学家霍金所患的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,没有方法可以医治。
在Morrie生命的最後岁月里,Mitch每个星期二定时探访他。那是老师跟他上的最後十四堂课,教他学习死亡和活着。
书里有一个故事,是师生俩都喜欢的:在南美洲雨林中,有个迪沙纳族,族人认为,世界万物之间的能量固定不变而相互交流,也就是说,有人生必有人死,有人死必有人生,这样世界上的能量就永保充盈满沛。
迪沙纳族打猎以果腹时,相信自己所杀的动物会在灵界留下缺口,但这些迪沙纳猎人死去时,其灵魂就将填满这些缺口。要是没有人死去的话,就不会有新生的鸟兽或游鱼。
我们是同一个林子里的生物,我们取之自然,也要回报给自然。谨以此故事,献给所有失去挚爱的人。
买一个好心情
为了写一个短篇小说,整夜没睡。熬到第二天下午,却怎麽也睡不着。人疲倦的时候,也分外脆弱,小小不如意,心情坏透了,於是,换了衣服出去,买一个好心情。
好心情是可以买的,从味道开始。
夏天已经来临,也是时候为自己换一种味道。我在中环的Joyce Boutique找到一瓶玫瑰露水,是KIEHL'S FRENCH ROSEWATER,淡红色的露水,里面飘浮着玫瑰花瓣,大大的一瓶,一百九十元。洗完澡之後,把露水洒在身上,毛孔里散发着很淡很清的法国玫瑰香,别人要凑得很近才会闻到,低调而甜美,心情一下子好多了。假如你要买一瓶送给女朋友,别忘了选择没有酒精成分的,那对皮肤比较好。
另外,我又在店里发现一种很好玩的东西。法国护肤品牌Nuxe有一种产品,名叫LA RONDE DES ORS。一盒里面有三瓶不同颜色的乳液。夏天的时候,穿着吊带衫、露肩衫或短裙,把乳液涂在皮肤上,皮肤会有闪亮的效果,让你露出来的地方晶莹剔透,非常美丽。粉红的一瓶配粉色的衣服,白色配晚装,肉色可以在日间使用。它们都是用天然材料造的。三瓶加起来总共二百九十元。
花了四百八十元,我买到一个好心情,是不是比乱吃东西更舒服?
虚幻的友情
曾经当过书和报纸编辑的朋友说,他从前几乎每天都收到作者嘘寒问暖的电话。小礼物、唱片、旅行手信等等,更是不计其数。当他不做编辑了,那些嘘寒问暖的电话和礼物也绝迹了。
他笑着骂我:
「你最不会做人!我从来没收过你的礼物!」
我写稿这麽辛苦,这麽认真,为甚麽还要送礼物给编辑?当然不送!
有些工作岗位,是很容易收到礼物的。从前在电视台工作,我是创作部的。虽然每个剧集都是由我们来决定用哪几个主要演员,但是,制作部与演员接触比较多,他们收礼物的机会也比较多。
我也曾经收过一份礼物,那是一个月饼,是一个年老的女特约演员送的。她送了一盒莲蓉月饼给监制,感谢对方给她一个角色。监制把其中一个月饼分给我,因为那个剧集是我负责的。我本来不想要,但是,看到那位老特约颤巍巍的站在远处,一副很想我收下其中一个月饼的样子,我不忍心让她失望,只好收下来。
一个人在工作岗位上得到的友情和关怀,都是虚幻的。当他离开那个岗位了,他才会知道,他这个人到底有多少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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