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近上映的《女人不坏》中,泛泛利用费洛蒙留住了她喜欢的男生,而唐露和铁菱却勇敢地拒绝了费洛蒙能给她们带来幸福的诱惑。
关于费洛蒙,确有其物。人鼻子当中的梨鼻器会感知到费洛蒙的存在。它主要是由人体的泌离腺、皮脂腺和汗腺等散发出来的。如果双方“对味”,确实能产生相互吸引的效应。在夏天、在南方、衣服穿得较少的时候,男女互有好感的机率要高,因为在这些情况下费洛蒙容易散发出来,被对方的梨鼻器所捕获。我甚至怀疑少数民族或西方人热情奔放,是不是也有这方面的原因(他们的体味较重)?我不禁惊叹古人造词的伟大:气味相投、臭味相投。
我想问的是:
泛泛身上贴了含有费洛蒙成分的贴片去吸引男生,和一个人靠自身身体散发的费洛蒙去吸引对方,以及一个人喷洒了含有人体费洛蒙成分的古龙香水去吸引对方,这三者之间有没有本质的区别?前者是不正当、不光彩的,后两者就是正当、光彩的了?请注意,香水和贴片只不过一个是液态,一个是固态而已。
或者说上述三种方式都只是让对方对自己产生好感的一个开始?如果是这样的话,泛泛的行为就无可厚非了。
影片中,三个女主人公虽然做了不同的选择,但我认为她们都相信或无意中默认了一点:男生对费洛蒙的好感不会衍生出对她们的行为、性格等更深层次的好感。她们对费洛蒙的使用或拒绝都说明了这一点。
被一个人的费洛蒙(无论是否自产)所吸引算不算爱情?或者算不算爱情的一部分?或者算不算爱情的开始?有完完全全只因费洛蒙而跟对方在一起的吗?就算只因费洛蒙在一起,那也只是开始,说不定会日久生情了呢?
所以我觉得三个女主人公的选择,只是对一种开始方式的选择。
是的,开始。我们常常把开始代替了整个事件,或者把开始凌驾于整个事件之上,用开始的性质去定义整个事件的性质。就像前段时间看到孙红雷说:中国女演员的整体素质偏低,有些女演员甚至为了争取戏份而与导演发生关系,所以他不会娶圈内人做老婆。我不这么看。舒淇在获奖典礼上的话就是一个有力的回击:“我终于把当时脱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了”,谁能不对她油生敬意呢?有一种方式叫迂回,有一种退叫进。娱乐圈有特定的时代条件限制,不能简单评说的。要把演员的戏里戏外分开,不能因为对她道德的否定而影响到对她表演的评价。
总之,即使开始是不光彩的,也不代表之后的行为就会不光彩。况且,我相信,不光彩的行为后头有时也会隐着高尚的思想。
结局可以改写的,只要不总是依靠贴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