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是医生,起初对于自己的不信任,所以她发明了费洛蒙。所谓费洛蒙,不过是男女双方闻对气味的一种工具,被那种气味吸引,而后就离开不了对方。
她叫唐娜,商场上的叱咤风云,但是美丽是给自己看的,不需要男人,不需要结婚,不需要费洛蒙,因为她不相信有个男人让她会疯狂。
她是摇滚歌手,她说,“我最讨厌唱朋克”,喜欢拳击,擅长武力解决问题,她不需要费洛蒙,坚持费洛蒙的不真实和欺骗性。
三个女人一台戏,分别代表三种类型三种风格,和三种对爱情的诠释。
情场上其实没有对错,就像动物之间靠闻气味来识别目标一样,对味了就谈,不对味了就分,没什么的欠我的我欠你的。但有时,为了你的爱情,你不得不放弃些什么,比如你的自尊。
“记住,你是唐娜。”
但,你也总要找个家,找个温暖的肩膀吧。
当然,这也都是你自己妥协的。
可不可以这样认为,爱情分为精神爱情和金钱爱情,前者不是指柏拉图式那种纯幻想型的,当然后者代表的可以是利益爱情,就是有目的性的爱情。
抓不来,跑不掉。早该知道。
精神爱情,即你们只是单纯的爱着,可以“裸婚”,也可以谱写“富二代”和无亲女的故事,可以一起患难,也可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,无论怎样,你们只是互相深爱着对方,这就足够了。这样的爱情成功的很少,因为大抵敌不过背景问题,太单纯的两个人的爱情,生活就会失去很多尔虞我诈的***。这样的人,男女有一方,有必要使用费洛蒙,如果想你们一起“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,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”的话。
所以她一边反对对别人试验费洛蒙,却继续将费洛蒙气息粘贴在自己身上。
爱情是有保质期的,就像文刀鱼罐头,你不能总能买到保质期最后一天的罐头,也就不能总吃在保质期内的罐头。说的天长地久,不过是哄哄骗骗,如果要保持长期的新鲜度,没有费洛蒙怎么行。
所以周迅,高度近视的把费洛蒙贴满全身:有什么关系,我只要爱情。
“我最讨厌的就是唱朋克”,但是拿着话筒她还是唱朋克。
我最喜欢X,但“X喜欢我的只是我身上的费洛蒙气息,正好和他胃口”。
没有谁会莫名其妙的爱上一个人,乃至不能自拔,总要有个理由,哪怕正好对上胃口也是个理由。但是,正好气味对上的爱情离开费洛蒙呢,他还会爱你?知道真相,他自己只是被你的费洛蒙牵着鼻子走,他不恨你已经很好了。
什么才是真的对味,就是那个你一句无意的打拳击,最后你会发现,拳击场上和你对手的那个人好熟。
这三个女人,的确教给了我们什么。
不过,感谢这不过是编剧导演的一场假剧,否则意淫出来的费洛蒙,会让整个世界乱成一锅粥。
爱情是不需要费洛蒙的,一如谁都不需要假象。全世界都在逃避费洛蒙,但那个医生只有她还在用,为什么?
废话,她发明的东西就像她生的孩子,怎么能遗弃它呢。
再说,她的确需要,虽然我深深对那被实验者深深默哀。